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日期:2015-07-31  发布人:zzf  浏览量:1108

1.电子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2)电子阅览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电子阅览室管理机不得使用游戏软件和有毒软件,严禁“黄毒”和其他各类有害信息,严防“病毒”;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安装、更改、删除程序; 

(5)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接待不明身份人员; 

(6)电子阅览室内必须配备防火和防盗设施; 

(7)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8)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切断一切电源,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电子阅览室教师上课规定

本电子阅览室在规定的教学时段内用于文献检索课程上机实习,为做好管理工作,特对在此上课的教师作如下规定:

(1)需在电子阅览室上课的教师,应提前一周到管理员处填写《电子阅览室教学实习申请单》,由管理员统筹安排上机教学实习时间。

(2)教师应严格按课表安排上机实习教学,确需临时调课、停课的,须提前2天通知电子阅览室管理员,以便统筹安排。

(3)教师应在学期第一周内将教学所用软件提供给管理员,以便集中、统一安装(有特殊要求需详细注明),本阅览室不负责进行临时使用软件 的安装。

(4)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阅览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教学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学院规定的教学时间上、下课,不得私自延长上机教学实 习时间。

(5)教师应做好学生上机实习的组织工作,安排学生按管理员的要求对号用机,不得私自换机。对首次在此上机的班级在课前宣读《电子阅览室 学生上机实习规定》,并认真督促学生遵守,发现违纪情况及时处理,情况严重者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处理。

(6)对因教师监督、管理不力而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找到责任人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的由上课教师负责赔偿 ,并取消该教师在本机房的上课资格。赔偿金额为原设备设施价值的3-5倍。

(7)上机教学实习期间,教师应禁止学生浏览与实习无关的内容,禁止学生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经管理员多次提醒教师仍不能把上课纪律维持 好的,将取消该教师在本机房上课资格。

(8)如遇机器设备故障,教师有能力解决的可自行解决,如无法解决,应通知管理员进行处理。

(9)下课后,教师应认真填写《上机教学实习情况记录表》,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后方可离开。

3.电子阅览室教学实习上机规定

本电子阅览室在白天正常教学时间段内免费用于学生上机实习,为做好此阶段内的管理工作,特对在此上课的学生作如下规定:

(1)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电子阅览室,按照学院规定的教学时间上、下课。并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私自换机。

(2)保持阅览室内的安静、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室内,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对违反纪律者 按相关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班级,将取消该班级在此上机的资格。

(3)爱护室内机器设备和其他公共财物,不得对公共设施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的由该 班级负责赔偿,将取消该班级在此上机的资格,并按学院相关纪律进行处理。赔偿金额为原设备设施价值的3-5倍。

(4)上机实习期间,严禁浏览与实习无关的内容,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经老师和管理员多次提醒仍不能改正的,将取消该同学在本机房上课的 资格。

(5)为确保电子阅览室的消防安全,严禁乱动电器设施,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与上机无关的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雨伞等含水物品放在管 理人员指定位置)。

(6)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严禁对计算机内预设的程序进行更改、删除,不得自行处理上机过程中计算机系统发生的故障,一经发现,按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4.电子阅览室课余时间开放上机要求

电子阅览室作为图书馆的重要服务窗口,可为本校读者提供上网阅览、下载馆内外信息资料、收发电子邮件等服务。为了帮助读者更有效地利用 电子阅览室,也便于图书馆对电子阅览室的软硬件资源进行管理,本馆特对课余时间开放上机作以下要求:

(1)电子阅览室管理实行实名登记注册制度。读者需持校内有效证件(一卡通、借书证)登记注册,办理相关手续,获取上机用户帐号和密码,进 行上机操作。

(2)读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任何人不得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妨碍社会治安、反动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不得从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 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读者不得在微机上安装使用任何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和瘫痪或危害本机及其他系统安全的软件;不得传播病毒或使用黑客程序。为防范计算机 病毒,请勿从互联网上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或擅自下载、安装任何软件。

(4)为了维护系统安全,阅览室微机采用硬盘保护模式,每次重新启动后系统都会恢复到初始状态。请读者在退出系统前及时将需要保存的信息 资料转出。

(5)请读者爱护电子阅览室的桌椅及仪器设备。不得改动计算机各项设置参数,不得挪移、拆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如发生人为损坏则按原设备 设施价值的3—5倍进行赔偿。如系统出现问题,请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

(6)请读者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自觉维护上机秩序,按先后顺序上机。保持计算机及环境清洁,勿随地吐痰、丢弃纸张、废物等。严禁在 室内吸烟和食用各类食品、饮料,杜绝其他不文明行为。(雨伞等含水物品放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

(7)为了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计算机的使用实行“一人一机”制度,不得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

(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或请其离开电子阅览室,情节严重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违反规定而造 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电子阅览室

2014-9-1